开学第一天,小玲重返校园
是非曲直,自有检察答案。洞见真相,传递法治声音。为加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杭州检察推出《杭检说案》栏目,还原案件真相,讲述办案故事,阐明案中法理,以案释法,以案警示。
2月7日,《浙江法治报》以《开学第一天,小玲重返校园》为题,刊登了余杭区检察院协同各部门帮助失学儿童重返校园的相关情况。
现将全文转载如下:
2月6日,杭州市中小学生迎来了春季新学期,女孩小玲(化名)在辍学158天后,也终于回到了久违的教室。原本,2022年9月小玲就该升入五年级。可因为父母的纠纷,她却错过了一个学期。好在,在检察官的帮助下,小玲的学习生活终于回归正轨。
2022年9月,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审查办理法院移送的一起案件中发现,适龄儿童小玲本该在当月升入五年级,却自暑假后一直待在家中未曾返校。检察官通过“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数字场景排查,确认小玲的学籍已经被家长申请转往省外。
为什么学籍转过去了,小玲却没有去学校读书呢?检察院调查后发现,父母离异后,小玲便跟着母亲转学前往省外生活。然而在省外上学没几天,小玲又被父亲接了回来。由于父母未就小玲的生活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小玲就一直没能回到学校上学。
为了让小玲尽快复学,检察官立即将小玲辍学的线索移送区教育局,并向所属街道了解情况。同时,检察官多次联系小玲父亲,告知其保障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是监护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小玲的父母最终达成和解。小玲母亲重新回到杭州生活,并在2023年春季开学前为小玲在余杭办妥了入学手续。
“这半年来实在是太感谢你们了!”小玲的妈妈激动地说。
“谢谢检察官姐姐和老师,回到学校的感觉真好。”小玲拉着妈妈的衣角,怯生生地补充道。报到当天,检察官和小玲的班主任一起到小玲家中回访,了解小玲的生活环境、心理状况和困难需求,并将法律书籍、学习文具等送到小玲手中,鼓励小玲继续努力学习。
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是“家事”,也是“国事”,是家庭、政府、社会的共同责任。承办检察官表示,辍学容易导致未成年人处于“学校没有管、家长管不住、社会无人管”的境地,易形成边缘群体、问题群体。及时地发现、纠正并加以引导,问题孩子才会越来越少。
去年以来,余杭区检察院针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拓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场景应用,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协同共管机制,推动权益受损未成年人的精准认定、保护覆盖,目前已构建“控辍保学动态监测”“行政处罚二次过滤”“强制报告数字哨兵”等多个子场景,相关建议被吸收纳入2023年浙江省政府重点工作。